南谯区“四个突出”持续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

    发布时间:2022-10-25 0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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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    截至1024日,南谯区PM2.5平均浓度30.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6.68%PM10平均浓度55.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2.6%,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8.5%,同比下降2.9个百分点。清流河乌衣下国控水质断面自8月以来水质满足Ⅲ类目标要求。

    突出绿色发展,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。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。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,优化环评预审助力高质量发展项目早日落地。持续推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,持续开展三查一治专项行动,强化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坚持统筹规划,启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,现正进行项目招投标。

    突出污染防治,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。坚持重拳治水,推深做实河长制,以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为导向,加强河道综合整治,强化农村污水处理,推进黑臭水体治理。坚持铁腕治气,注重科学治理、协同治理相结合,抓好“五控”落实,推动空气优良率持续向好。坚持强力治废,深入开展“管固废保安全”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

    突出问题整改,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。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、大起底、“三查一治”等行动,坚持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整改。严格问题整改闭环及责任落实机制,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2017年以来,中央、省交办南谯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63个,现已整改完成148

    突出执法监管,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。采取常规检查、双随机执法、“白加黑”等多种方式,辅以在线监控、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水平,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。突出涉重、涉化、涉危废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,加强应急管理,持续保障区域环境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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